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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2021年度大学生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0-10-09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根据杨陵税发〔2020〕4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的通知》文件,2021年度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工作已经开始,为了保障学生及时享受医保待遇,10月8日起至10月26日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参保缴费及续保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对象

各级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已经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研究生除外)。

二、缴费标准及待遇享受期

根据杨陵税发〔2020〕4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的通知》文件,大学生以学籍为依据,以学校(校区)为单位,统一参加学校所在地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21年度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度280元。待遇享受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2020级新入学大学生10月26日前完成缴费的,统一从2020年9月8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三、缴费方式及时间

缴费时间:10月8日—10月26日。

缴费方式:通过学校统一支付平台进行缴费。参保学生用学号登录校园网主页“快速通道”栏的“校园统一缴费平台”(网址:http://tyjfzfpt.nwsuaf.edu.cn/)。或使用支付宝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后点击左上角菜单“≡”,选择“报名系统”、“报名项目”,报名成功后进行缴费。具体操作按照“统一支付平台”提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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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关说明

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在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形势下,请所有同学认真阅读《2021年度大学生医保政策简介》,在2020年10月26日前完成缴费,做到应保尽保。

2.已参加城镇职工医保、2021年度其他城乡居民医保、需享受特殊政策(例如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等需在特殊身份认定地参保)而不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需签署《2021年度弃保申请》并提供参保证明(参保缴费发票或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部门开具的参保证明图片或复印件)。

五、工作要求

1.各学生班参保学生请在2020年10月26日前完成缴费,10月26日后医保缴费系统将关闭。

2.各学生班弃保学生请在2020年10月26日前将纸质版《2021年度弃保申请》和参保证明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六、咨询电话

学院医保负责人:王欣歌 029-87082380

医保咨询:校医院医保办:029-87092879

缴费咨询:计财处资金科:029-87082792

编辑:王欣歌     终审:张军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