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生班级:
为全面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争先创优、发挥专长,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依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荣誉表彰管理办法(试行)》(校党发〔2020〕34
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单项奖评选条件及奖励办法》(校学发〔2017〕33 号)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党办发〔2021〕16 号)精神,现就 2021-2022 学年本科生先进集体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本科生先进集体评选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重点观测 2021—2022 学年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情况,综合考量班级整体建设和班级学生个人发展情况。
二、评选项目
1.先进班集体;
2.优良学风示范班;
3.学风建设成效班。
三、评定条件
(一)先进集体类(适用于2019级)
1. 先进班集体
(1)班委、团支部组织健全,有健全有效的班级制度;学生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在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全班同学能够自觉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重要理论知识,积极要求进步,递交入党申请书人数占全班学生总数的 60%以上;
(3)班级学风严谨,同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学风优良,实践和创新风气浓厚,达到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验收优秀标准;
(4)班级能够积极开展有益身心的文化科技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宿舍内务及环境卫生成绩良好;同学自觉锻炼身体,体育达标率在 90%以上;
(5)全班同学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学年内无违纪行为和不文明现象发生;
(6)班级全体成员所在宿舍在星级文明宿舍评比中达到三星及以上等级。
2.优良学风示范班、学风建设成效班
(1)班级同学能够自觉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重要理论知识,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班级团支部、班委会组织健全,有完备有效的班级制度;班级主要负责人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在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班级同学政治理论学习应知应会测试平均成绩优异;
(3)班级同学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学年内无违纪行为和不文明现象发生;
(4)班级学风严谨、班风优良,班级同学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砥砺奋进;
(5)班级能够积极开展有益身心的文化科技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6)班级同学所在宿舍在星级文明宿舍评比中达到三星及以上等级。
参与评选优良学风示范班、学风建设成效班的班级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2.1优良学风示范班
(1)认真开展“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及验收相关工作,《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目标计划书》填写认真、落实有力;
(2)重视大学生生涯规划,班级同学认真、高质量填写相关指导手册;
(3)达到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验收“优秀”标准。
2.2学风建设成效班
年度内班级学风建设工作开展扎实、举措得当,学生课堂出勤率、平均学分成绩、大学生英语四、六级通过率等相关指标有显著提升。
(二)先进集体类(适用于2020、2021级)
各类先进集体需达到以下基本条件:
(1)班级同学能够自觉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重要理论知识,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班级团支部、班委会组织健全,有完备有效的班级制度;班级主要负责人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在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班级同学政治理论学习应知应会测试平均成绩优异;
(3)班级同学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学年内无违纪行为和不文明现象发生;
(4)班级学风严谨、班风优良,班级同学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砥砺奋进;
(5)班级能够积极开展有益身心的文化科技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6)班级同学所在宿舍在星级文明宿舍评比中达到三星及以上等级。
参与评选先进集体类的班级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先进班集体
(1)递交入党申请书人数占班级学生总数的60%以上;
(2)达到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验收“优秀”标准;
(3)班级同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及格率在90%以上。
2.优良学风示范班
(1)认真开展“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及验收相关工作,《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目标计划书》填写认真、落实有力;
(2)重视大学生生涯规划,班级同学认真、高质量填写相关指导手册;
(3)达到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验收“优秀”标准。
3.学风建设成效班
年度内班级学风建设工作开展扎实、举措得当,学生课堂出勤率、平均学分成绩、大学生英语四、六级通过率等相关指标有显著提升。
四、具体安排
1.11月2日—6日:书面申请阶段。
2.11月7日—8日:学院评定小组审核阶段。
3.11月9日—11日:公示阶段。
四、注意事项
1.评优工作涉及到每位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班通知到位,先进班集体需提交申请表和单行材料,各项评优均需填写汇总表,否则不予参评。
2.请参与评优的班级务必于11月6日前将申请表、单行材料以及汇总表电子版材料提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