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工作,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校人事发〔2021〕384号)以及《关于开展202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考核实施办法和实际情况,现就202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考核工作组和监督工作组
(一)考核工作组
组长:张岁平 夏显力
成员:张军驰 张 寒 汪红梅 刘军弟 孟全省 王军智 罗剑朝 王秀娟
刘 超 赵 凯 王雅楠 侯现慧 朱 敏 王宇涛 杨继涛
(二)监督工作组
组长:张岁平
成员:张 寒 师学文 马奕颜 杨 维 程文景 李秀莹
二、考核的人员范围
(一)参加考核人员
1.学院2022年在编在岗教职工及非事业编制 A 岗人员(考核结果上报学校)
2.其他非事业编制人员(考核结果留学院备查)
(二)特殊情况考核等次的确定,依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校人事发〔2021〕384 号 )执行,其中:
1.公派出国、进修访学等 6 个月及以上且在批准期内的职工和内退职工,由单位填写《2022 年度视同考核合格证明》;
2.目前仍在援派及扶贫等校外挂职、借调的人员,在挂职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不参加学校年度考核(汇总表备注说明);
3.待岗人员、病假、事假等累计超过 6 个月及以上的,由单位填写《2022 年度未参加考核证明》;
4.处级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由党委组织部统一负责,各单位不对其进行考核等次认定。但聘任在副处级领导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参加本单位教学、科研、推广先进个人评选,所在单位应依据业务工作情况明确其考核等次;
5.新入职不足半年的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考核情况只作为聘用、定级的依据。
三、师德师风考核等次和比例
教师岗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评人数的 15%(学生评教结果在本单位后 15%不得评为优秀)。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师德师风考核直接认定为优秀(不占本单位15%的优秀指标)。
1.以“四有”好老师为标准,当年在教书育人方面获国家级、省(部)级、市(示范区)级以上党政部门奖励的各类先进;
2.被评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我最喜爱的老师”“我心目中的好导师”等。
(二)存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要点(修订)》负面清单第一条至第十七条有关行为的,师德考核不合格。
(三)其他人员为合格。
四、年度考核等次和比例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 15%。
教学科研人员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可优先推荐为优秀。
五、考核程序
(一)个人提交材料(12月12日中午12点前完成)
1.教师、辅导员由本人登陆人事管理系统https://hr.nwafu.edu.cn/(系统内附填写说明),首先完成“师德师风”模块相关信息填报,再进入“年度考核”模块填报,确认无误后提交审核,线上生成考核表并打印;同时填写学院教师年度业绩考核表(见附件12)。
2.管理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及其他人员由本人登陆人事管理系统https://hr.nwafu.edu.cn/(系统内附填写说明)进入“年度考核”模块,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年度考核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线上生成考核表并打印。
3.非事业编制人员直接填写考核表(附件 10-11),无需在系统内填报。
所有人员务必将系统生成的师德师风考核表(一份)、年度考核表(一份)及教师年度业绩考核表(见附件,一份)(以上本人必须签名)于12月12日(下周一)中午12点交给教研室主任。
(二)教师业绩积分统计,系内公示(12月14日中午12点前完成)
各教研室审核统计教师提供的工作业绩考核表,并将分值以系为单位进行公示,确保无异议。
(二)部门总结,确定等级(12月14日下午)
各系室、部门进行个人工作总结和交流,评定考核等级。
(三)填写意见,提交纸质材料(12月15日下午6点前)
各系(室、部门)负责人填写基层考核意见,以系室(部门)为单位将考核优秀人员推荐名单、合格人员名单、不合格人员名单、未考核人员名单和考核表、积分表纸质版一并交党政综合办公室。
(四)考核小组审议,学院公示(12月21日前)
学院召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按照考核标准和要求对各部门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评议,提交至党政联席会研究后,考核结果在学院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给学校报送材料。
12月28日前学院完成考核及公示工作,同时报送所有考核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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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