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现将经管学院教职工第十四周理论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18年5月30日(周三)下午16:30 - 18:30
二、学习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学习资料请各教研室在C310领取)
三、学习形式与安排
教研室教师由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在各自固定学习地点学习,综合办公室、教学办、学工办、实验室、编辑部、信息资料室等部门人员由吴清华主任负责组织安排。
四、有关要求
1. 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细致安排,确保学习讨论按时有效开展,并做好考勤登记。
2.各教研室并指派专人按照《会议记录规范模板》做好教研室、部门的学习记录与拍照记录,并将学习照片于当日发至马奕颜处。
3.教师要认真开展学习讨论,做好学习记录,确保学习实效。
经管学院党委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