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我校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文件精神,现将我院推免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推免工作小组
组 长: 赵敏娟 姚晓霞
副组长:姚顺波 温晓林 夏显力
成 员: 姜志德 孔 荣 王 静 赵 凯 李民寿 张晓慧 李 桦
姜雅莉 王秀娟 胡华平 罗添元 白晓红 包赫囡 张 静
李妮鸽 辛 翔 王倩茹
二、推荐条件及资格确定
1. 推荐条件
符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校教发〔2016〕312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教育部六所直属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校教发〔2014〕305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及管理办法》(校学发〔2014〕304号)中相应遴选条件规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自愿申请相应推免生类型。
2、指标分配
2017年学校下达我院推免生可分配名额为102名,学院总指标比例按照各专业毕业人数占全院毕业生人数比例进行指标分配。各专业推免生指标="各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各专业毕业人数/全院毕业生人数)可分配推免生指标。若某一专业申请人数少于分配指标数,剩余指标数调整到其他专业。
序号 | 专业 | 指标数 |
1 | 工商管理 | 7 |
2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10 |
3 | 会计学 | 26 |
4 | 金融学 | 26 |
5 | 经济学 | 7 |
6 | 农业经济管理 | 12 |
7 | 市场营销 | 6 |
8 | 土地资源管理 | 8 |
合计 | 合计 | 102 |
2017年学校下达我院师范类补偿推免指标10名。我院共计3名,其中东北师范大学推免生名额1名(限经济学专业申请),西南大学推免生名额1名(限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申请),华中师范大学推免生名额1名(限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申请)
3、推荐资格确定
凡符合推荐条件者自愿申请,每人限申请一种推免类型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学院依据“教务处公布2017年符合推免生遴选基本条件学生名单”及推荐指标,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分专业按学分成绩高低确定具有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推免小组遴选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三、时间安排
1. 9月10日—9月11日,符合条件者填报“2017年推荐资格申请表”(附件1)交学院,同时填报“2017年获得推荐资格学生汇总表”,并将其电子版发送。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9月12日下午15:00时(金融、会计专业交学院301教学办公室、其它专业交102学工办),逾期视为放弃推荐资格,将不得再次提出申请(备注:如排名靠前的学生有放弃,必须提交放弃申请,本人签名后,纸质版交学院,后面排名学生可以按照学分成绩依次递补)。
2. 9月12日申请学术特长本科生须提交申请表及证明相关学术水平附件材料。学院上报学校。
3. 9月13日下午14:30学院组织面试(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4. 9月15日前,学院公布具有推免资格学生名单。
5. 9月18日前,推免生学生名单上报学校。
6. 9月20日前,将学院推免生遴选具体办法上传教育部推免系统并报学校备案。
7. 9月25日-10月25日,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个人信息进行核对和完善,并根据相关政策填报招收单位和专业。依据招生政策,除申请“研究生支教团”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国防科工招生单位补偿推免生外,其他推免生均可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根据接收单位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它
1. 申请“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由校团委按推荐指标择优推荐,仅可报考我校;申请“大学生2+3辅导员”推免生由学生处按推荐指标择优推荐。
2. “学术特长生”推免生由教务处按推荐指标择优推荐。
3. 申请师范大学补偿推免指标的学生,由学院按分配指标择优推荐。
4. 对在推免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推免生资格。
附件1. 2016年推荐资格申请表
附件2: 学生学分成绩80分以上(大学英语通过六级)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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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六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