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做好我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校人事发〔2021〕384号)以及《关于开展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张岁平 夏显力
成员:王云峰 张军驰 张 寒 汪红梅 刘军弟 孟全省 罗剑朝 王秀娟 刘超 赵凯 张晓宁 梁洪松 朱 敏 王宇涛 杨继涛
二、考核的人员范围
(一)参加考核人员
1、学院2021年在职在岗人员(考核结果上报学校)
2、非事业编制人员(考核结果留学院备查)
(二)以下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1.公派出国6个月及以上且在批准期内的职工和内退职工,由单位填写《2021年度视同考核合格证明》;
2.目前仍在援派及扶贫等校外挂职、借调的人员,不参加学校年度考核(汇总表备注说明);
3.待岗人员、病假、事假等累计超过6个月及以上的,由单位填写《2021年度未参加考核证明》。
三、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坚持质量导向,突出不同岗位类型特点和工作实绩。
(一)教师以师德师风和工作绩效为重点。师德师风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校党发〔2020〕69号)进行考核。工作绩效主要指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包括完成教学、科研、推广、国际交流、公益服务等工作任务的相关情况。
(二)管理人员主要考核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数量、效率,执行本单位工作纪律和考勤制度情况,满足师生需求等方面的表现及工作中的突出贡献等。
(三)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从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作状态、劳动纪律、工作业绩、服务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其中,实验技术人员主要从实验工作业绩、实验室建设与功能研发、实验室管理、劳动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
(四)工勤人员主要考核履职尽责情况、遵守劳动纪律情况和服务师生方面的表现等。
四、年度考核等次和比例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不含视同考核合格和全职博士后人数)的15%。等次标准参照如下:
(一)优秀
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责任心,高质量完成受聘岗位的工作任务,成效显著,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清正廉洁。
(二)合格
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责任心较强,工作积极;完成工作任务,取得一定的工作业绩成果;学风端正、遵守学术诚信、廉洁自律。
(三)基本合格
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能基本完成工作任务,但在工作作风、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完成工作的质量水平和效率等方面存在不足。
(四)不合格
组织纪律性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有违反师德师风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确定为不合格:
(1)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
(2)违反职业道德或社会公德,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3)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教学、科研事故或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4)全年旷工累计5个工作日(含)以上,或工作纪律涣散,消极怠工,造成较坏影响;
(5)寻衅闹事,吵架斗殴,经教育不改,仍无理取闹,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社会秩序;
(6)年度受到记过(含)以上、党内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
(7)未经审批,授课学时、教学工作任务没有达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试行)》(校人事发〔2018〕320号)或本学院规定的最低标准的;
(8)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
(五)教学科研人员在以下教学、公益和科研工作等任一方面表现突出者可优先推荐为部门优秀。
1.实际授课课时数不低于96学时,学生评教和教学督导组评价效果良好;
2.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等各类公益性活动;
3.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奖(教学团队、教改项目、精品课程、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科研奖获得者,学校青年教师讲课比赛获奖者;
4.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发表高水平论文者。
五、师德师风考核等次和比例
师德师风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学院(系、部、所)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评人数的15%(学生评教结果在本单位后15%不得评为优秀)。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师德师风考核直接认定为优秀(不占本单位15%的优秀指标)。
1.以“四有”好老师为标准,当年在教书育人方面获国家级、省(部)级、市(示范区)级以上党政部门奖励的各类先进;
2.被评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我最喜爱的老师”“我心目中的好导师”等。
(二)存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要点(修订)》负面清单第一条至第十七条有关行为的,师德考核不合格。
(三)其他人员为合格。
六、考核结果的应用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岗位及工资、晋升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考核、岗位评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审核、工资晋级、干部选任、评奖评优、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的首要条件。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七、考核程序
(一)个人提交材料(12月20日前)
1.教师、辅导员由本人登陆人事管理系统https://hr.nwafu.edu.cn/(系统内附填写说明),首先完成“师德师风”模块相关信息填报,再进入“年度考核”模块填报,确认无误后提交审核,线上生成考核表并打印。
2.管理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及其他人员由本人登陆人事管理系统https://hr.nwafu.edu.cn/(系统内附填写说明)进入“年度考核”模块,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年度考核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线上生成考核表并打印。
(二)部门总结,确定等级(12月22日前)
各系、部门进行个人工作总结和交流,评定考核等级。
(三)填写意见,提交纸质材料(12月23日前)
各系(室、部门)负责人填写基层考核意见,以系(部门)为单位将考核优秀人员推荐名单、合格人员名单、不合格人员名单、未考核人员名单和考核表纸质版一并交党政综合办公室。
(四)考核小组审议,学院公示(12月24日)
学院召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按照考核标准和要求对各部门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评议,提交至党政联席会研究后,考核结果在学院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给学校报送材料。12月31日学院完成考核及公示工作,同时报送所有考核材料。
八、有关说明
1.处级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由党委组织部统一负责,各单位不对其进行考核等次认定。但聘任在副处级领导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参加本单位教学、科研、推广先进个人评选,所在单位应依据业务工作情况明确其考核等次。
2.新入职不足半年的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考核情况只作为聘用、定级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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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