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laxy银河网址 - welcometo银河娱乐网站

关于2017年全日制MBA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安排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7-10-16     浏览次数:

     

为了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和学业考核,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6级全日制MBA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6级全日制MBA研究生

二、考核时间、内容及方式

(一)考核时间

12月1日-10日

(二)、 考核内容及方式

1.研究生个人总结报告(2000-3000字)

重点检查研究生培养环节完成情况。内容包括:①入学以来思想品德表现;②课程学习、参加学术交流、撰写读书报告等完成情况;③学位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进度进行;④已完成的研究工作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果;⑤下一步拟完成的研究工作及详细进度安排;⑥存在的问题、困难及拟采取的措施;⑦预计完成整个学位论文工作的时间;

2.文献综述报告

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根据选定的研究方向,阅读有关文献并撰写文献综述报告。

3.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在11月22日之前提交纸质材料一份给班长,由班长统一提交至MBA教育中心。

4. 12月1日-10日MBA教育中心组织中期考核小组,对个人总结报告和文献文献综述报告及其支撑材料逐项经行审核,给出考核意见。

三、考核工作流程

1.符合条件参加考核硕士研究生在“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学生电子档案”模块中填写培养环节完成情况相关信息。在“中期考核”模块中提交自评报告。按规定时间没有在系统内提交自评报告,导师未审核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考核。

学院审核截止时间:11月22日。

2.研究生在考核前向学科专业考核小组提交个人总结报告和文献综述报告及其支撑材料(材料封皮用学院统一提供中期考核封皮(附件),左边装订)。

3.导师通过“系统”逐项审核“学生电子档案”模块中研究生提交的培养环节相关内容,再通过“中期考核”模块给出评价和考核意见。导师给出同意意见后,研究生方可参加本单位组织的中期考核安排。

4.研究生通过提交个人总结报告和文献综述报告,学科专业考核小组逐项审核研究生培养环节完成情况并给出考核意见,将记录考核信息的纸质材料交给学院(系、部、所)考核小组。由学院(系、部、所)管理员将研究生各环节完成情况审查结果(可以批量审核)和考核意见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期考核”模块。

5.学院(系、部、所)考核小组严格审查各学科专业考核小组的考核意见,给出考核结果。

管理员依据研究生中期考核“系统”操作流程在“培养环节管理”模块中导入培养环节内容,“中期考核”模块中录入本单位中期考核结果。生成“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登记表”,签字盖章后,将其粘贴在《研究生入学、培养、答辩及学位授予档案记录卡》中相应位置。

6.所有中期考核材料应由学院(系、部、所)集中保存一年。

四、考核结果分类与处理

中期考核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

1.思想品德表现好,学习成绩合格,论文开题报告通过,基本完成其它培养环节内容,文献综述规范,无任何违纪行为,视为中期考核通过,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中期考核结果视为暂缓通过:(1)受过学校留校察看及以下纪律处分;(2)有课程考试不及格但未达到退学处理标准,或未修满培养计划中学位课要求的学分;(3)未进行论文开题论证或已进行论文开题论证但未通过;(4)长期不从事导师安排的科学研究工作,累计学时未达到退学处理标准;(5)在学习或科研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损失或后果严重;(6)无故不参加中期考核;(7)不满足研究生所在专业研究生主要培养环节其它要求,有待进一步完善的;(8)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考核结果为暂缓通过的研究生,学院(系、所)在规定时间内再次考核合格后,可视为通过。

3.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中期考核结果视为不通过:(1)思想品德、组织纪律性差;(2)受过学校纪律处分无明显改进表现;(3)学习成绩差、独立工作能力和科研能力弱,难以按期完成学位论文;(4)学术研究中存在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5)不满足或违反研究生所在专业研究生主要培养环节其它要求的;(6)达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校研发〔2017〕287号)退学处理相关情形的。

考核结果不通过者,由学科点考核小组签署处理意见,经学院(系、部、所)讨论后报研究生院,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4.研究生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考核,需办理延期考核申请,由学院(系、部、所)另行安排时间考核,也可随下一级研究生进行考核。

5.未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不能安排毕业与学位论文答辩。

 

附件:个人总结报告封面

文献综述报告封面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MBA教育中心

2017年10月16日 

编辑:0     终审:0